去(107)年8月,台北醫院護理之家大火致15死,內政部為此於10月迅速修正通過消防安全設置標準,衛福部也統籌各部會一同施行「強化長期照顧機構公共安全推動方案」,然而托嬰中心孩子也同長照機構長者一樣無法自主逃生,卻未見衛福部主動把關托嬰中心消防逃生問題。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於今(15)日舉辦「托嬰中心1打5 消防逃生怎麼辦?!」515全國兒童安全日記者會,統計103-107年,六都托嬰中心近五年內成長超過1.5倍!至107年底全台收托超過26,000名嬰幼兒!托嬰與長照中心在消防級別中同屬「避難弱勢」類別,若發生火災受照顧者無法自行逃生,且靖娟4月實際場勘發現,設置於二樓(含)以上的托嬰中心在逃生動線上存在動線狹窄、無相對避難之露臺或陽台、甚至只有單一逃生出口等險境,若不幸發生火災1個成人又需要帶5個嬰幼兒逃生,險象環生令人擔憂!期待藉由本記者會,促請政府為托嬰中心修訂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加強管理及驗證其消防逃生能力,以避免憾事發生。
據內政部消防署統計,108年1-3月全台的火災就造成51死154人傷,房屋及財物損失高達9,273萬元;去年8月,衛福部台北醫院附設護理之家大火造成15人死亡,是近10年來死傷最慘重的長照機構火災事故,內政部更於10月迅速通過「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明定長照機構等避難弱勢場所不論面積大小,皆應設置自動撒水設備及119火災通報裝置,以提升場所主動滅火防護能力及火災發生時的通報效率;衛福部也統籌相關部會逐步加強長照機構消防公安,維護住民權益。然而托嬰中心收托的孩子與長照機構長者同屬「避難弱勢」,若發生火災無法自行完成或進行避難行為,需由他人協助行動,卻未見衛福部主動把關其消防逃生問題。今年1-3月間,六都一共就發生4,750次火災,其中火災類型以建築物為第一名(1,714次,佔36%);以處所分類來看,室內最常起火的處所以廚房為第一(814次),其次是臥室(136次),托嬰中心依法也須設置廚房烹煮嬰幼兒所需餐食,仍有火源使用之需求,但反觀二樓(含)以上托嬰中心大多為中小型中心,未達一定面積時,消防設備僅被規定須設有滅火器及緩降設備,若發生火災以現行1:5的師生比,一位老師如何帶著五位嬰幼兒用緩降設備逃生?
2012年中東卡達一間設於商場內的托嬰中心發生火災,該托嬰中心位於商場一樓,卻因火勢迅速猛烈,火災警鈴過於小聲,最終造成13名嬰幼兒及4名老師葬身火窟。今年4月間靖娟針對六都進行實地勘查,各縣市抽檢7間托嬰中心(共42間),結果發現二樓(含)以上的托嬰中心可歸納出三大危險類型:1.無平台型(40.5%):中心設於二樓(含)以上卻無陽台、露台等水平避難空間(相對安全區),僅能使用緩降設備逃生;2.單一出口型(38.1%):只有一個可以通往外部的出口,若起火點在出口附近,僅能透過窗戶求援及逃生;3.窄樓梯型(42.9%):樓梯寬度僅供一個成人通過,若發生事故恐延緩逃生時間!
六都托嬰中心二樓(含)以上比例超過五成(57.3%),換算全台等於每天有超過15,000名嬰幼兒處於這樣潛藏危機的環境中,安全性令人無比擔憂。靖娟基金會執行長林月琴表示:「建議托嬰中心設立時盡量以一樓為主,若必須設立在二樓以上,請政府修法加強避難設備的增設,並定期驗證其消防逃生能力是否充足,避免家長對孩子長時間在托育機構的安全擔心受怕。」對比美國西雅圖托嬰中心的設置規定,有收托2歲以下孩子時,中心必須設置於一樓;若有收托9名以上的孩子就必須有兩個不同方向的逃生出口,其中一個出口必須直接通往樓梯、走廊或戶外;且強烈建議收托30個月(1歲6個月)以下小孩時,逃生出口必須為斜坡或水平逃生,不可安排垂直逃生。美國伊利諾州也規定托嬰中心必須設立於一樓,並提供主要及次要兩個逃生路線及出口;香港托嬰中心則規定托嬰中心若設於一樓以上,建築物並須設置兩條供托嬰中心專用的獨立逃生途徑。因此針對現況,靖娟對政府提出四點訴求:立案一樓為主、修法明定設備、提升避難能力、保障托育安全!
靖娟每年例行為臺灣兒童安全現況進行總體檢,今天在兒童安全日也公布『2019年兒童安全指標調查報告』,今年專家版的問卷結果呈現,在「校園安全」方面的感受性分數(67.26分)是相較於去年(80.82分)而言,跌幅最高的一個項目,下降約13分;其次則是學習安全(77.11分降至72.3分)。顯示專家對學校(幼兒園、國小、補習班、安親班等)校園環境是否安全,以及校方處理兒童事故傷害的能力感到憂心;在學習安全方面,也對於老師是否會隨時看顧兒童的活動情況,使兒童遠離受傷的風險充滿疑慮。靖娟也希望政府能持續加強宣導工作與政策管理,找出有效辦法,提升其安全程度。
為了保障孩子發生事故時能盡速逃生,靖娟基金會建議政府推動二樓(含)以上提升托嬰中心消防逃生能力之措施:
1.規劃水平避難,二樓(含)以上應強制設置陽台、露台,必須有相對安全區
2.增設避難設備,應增設自動撒水設備、119火災通報裝置、防火門等
3.加強消防應變能力,配合自衛消防編組應變能力驗證要點,規定托嬰中心應委託消防能力指導機構,定期驗證消防逃生應變能力是否充足。
期盼政府與立法部門從家長與保護兒童立場重新審慎思量,盡速立法管理,才能將傷害減到最低!
靖娟基金會林月琴執行長、林志嘉董事長與家長共同呼籲政府重視托嬰中心消防逃生,保障家長托育安全
靖娟基金會林月琴執行長建議政府推動提升托嬰中心消防逃生能力之措施,並說明逃生動線的規劃
托嬰中心老師逃生至室外並清點幼童人數
托嬰中心老師以收納箱將幼童盡速移動至室外逃生
托嬰中心小朋友手扶牆壁,在老師協助下逃生至室外